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天涯巾帼在行动

2018-11-30

  为迎接11月25日“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海南省妇联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精心谋划,提前部署,组织和动员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反对家庭暴力,创建平安家庭”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11月25日上午,海南省妇联联合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在人群汇聚地——明珠广场、大润发(国兴店)、钟楼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等地同时启动了“国际反家暴日”宣传教育活动,其目的在于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2016年3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凝聚社会正能量,勇敢对家庭暴力说“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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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现场,海南省妇联副主席陈娉婷、权益部部长陈晋玲以及律师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普法宣传志愿者们设立宣传台,带头签名向家暴说“不”,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向过往群众发放《反家暴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平安家庭创建宣传折页、禁毒防艾宣传品等,重点向群众宣传家暴的危害、解决途径等内容。通过宣传,更多的群众认识到了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甚至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要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与此同时,各市(区)县、乡镇、社区妇联纷纷开展“反对家庭暴力 呵护美好生活”“拒绝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等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加快推进我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进程,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奉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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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全方位、多样化的系列主题活动影响广泛,最大程度上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制定实施反家暴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是弘扬家庭美德、形成平等和睦文明家庭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尊重人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增强了遵守反家暴法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更推进了平安海南建设。

  当天晚上,省妇联副主席陈娉婷将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作题为《落实妇女十二大精神,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讲座。


 多读一点 

  家庭暴力,顾名思义,是发生在有婚姻或亲密关系、血缘和法律而联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包括身体、精神、性、经济方面的暴力和威胁施加此类暴力的行为。尽管“家庭暴力”一词明显带有中立性,它没有表明是男性针对女性抑或是女性对男性的暴力,但无论是依据官方还是学术界的调查研究,家庭暴力几乎始终表现为一种针对性别的犯罪,受害者多为女性,施暴者多为男性。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之所以受到特别关注,是因为它不仅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极大的危害社会治安、家庭稳定以及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1999年12月1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指定11月25日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又称“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一直以来,海南省妇联在推动反家暴地方立法、常态化维权服务、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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